妊娠晚期或临产时或新产后,眩晕头痛,突然昏不知人,两目上视,手足抽搐,全身强直、少顷即醒,醒后复发,甚至昏迷不醒者;称为“子痫”,又称“妊娠痫证”。本病是由先兆子痫症状和体征加剧发展而来的。子痫可发生于妊娠期、分娩期或产后24小时内,被分别称为产前子痫、产时子痛和产后子痫,是产科四大死亡原因之一。我国妊高征流行病学资料指出:
本病发生特点:①35岁以前的初产妇;②双胎或三胎妊娠;③孕期劳动姿势多为坐或站立劳动者;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;⑤矮胖孕妇然重指数>0.24);③母亲有妊高征史者;③上海地区冬季发病率高,成都、贵阳以夏季发生者多。中医子痛相当于西医重度妊高征之“子痛”。对孕妇和胎儿都有死亡危险。
本病发生特点:①35岁以前的初产妇;②双胎或三胎妊娠;③孕期劳动姿势多为坐或站立劳动者;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;⑤矮胖孕妇然重指数>0.24);③母亲有妊高征史者;③上海地区冬季发病率高,成都、贵阳以夏季发生者多。中医子痛相当于西医重度妊高征之“子痛”。对孕妇和胎儿都有死亡危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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